王建生
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法官托马斯·杰克逊6月7日宣布了对微软公司的处罚判决:将微软一分为二,即一家经营“视窗”操作系统,另一家经营“办公室”等应用软件和网络业务。 分析家们认为,恢复和促进软件业的竞争和创新是美国政府和地方法院分割微软的首要目的。杰克逊在去年11月认定:微软一再滥用其对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的垄断力量来阻碍竞争和创新,从而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司法部长雷诺日前说,对微软采取反垄断行动是为了创造竞争环境,使消费者还有别的选择。她强调:“美国成为世界工业巨人,靠的不是那些强盗王,而是竞争,是鼓励新的开发,鼓励年轻的企业家们打入市场”。从微软一案可以看出,随着“新经济”时代的来临,美国反托拉斯政策的重点发生了变化。“旧经济”时代反托拉斯政策的重点是,通过促使价格下降和增加消费者的选择来保护消费者利益。随着近年来美国经济以越来越快的速度发生变革,美国反托拉斯政策开始转向强调保护创新。 (《中国经济时报》2000.6.9)